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费天元)4月10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关于在黄金和铜期货品种实施交易限额的通知》,自2024年4月12日(即4月11日晚连续交易)起,在黄金和铜期货品种实施交易限额。具体如下:
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在黄金期货品种日内开仓交易最大数量为2800手,铜期货品种日内开仓交易最大数量为2000手。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上期所提醒,对于第一次超过交易限额的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将采取限制开仓不少于5个交易日的自律管理措施,累计两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将采取限制开仓不少于1个月的自律管理措施,累计三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将采取限制开仓不少于2个月的自律管理措施。情节严重的,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同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在原油期货品种实施交易限额的通知》,自2024年4月12日(即4月11日晚连续交易)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原油期货品种各合约日内开仓交易最大数量为3200手。
上期能源提醒,对于第一次超过交易限额的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或者客户,将采取限制开仓不少于5个交易日的自律管理措施,累计两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将采取限制开仓不少于1个月的自律管理措施,累计三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将采取限制开仓不少于2个月的自律管理措施。情节严重的,按照《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违规处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另据记者了解,针对近期部分期货品种行情波动较大的情况,多家期货公司已调整了相关期货品种的保证金比例。如某头部期货公司发布通知:自2024年4月8日结算时起,上调白银期货各合约保证金标准至16%;如某白银期货合约收盘出现单边市,则上调该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至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