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晚间,ST冠福(002102)公告,接到大股东陈烈权、邓海雄及其一致行动人汕头金创盈和汕头金塑的通知,其当日与城发资本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
具体而言,陈烈权和汕头金创盈正在筹划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部份股份合计1.35亿股拟以不低于正式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95%的转让价格转让给城发资本。同时,城发资本将接受陈烈权、邓海雄、汕头金创盈、汕头金塑合计持有目标公司5.87亿股的表决权委托。
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上述四名股东在股份转让或表决权委托后仍持有不同比例的ST冠福股份,而城发资本的持股比例将由1.92%增至7.04%,但该四名股东拥有的带表决权股份比例将降至0,而城发资本可支配表决权比例升至24.19%。
各方同意,委托协议项下的表决权委托期限为自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36个月,表决权委托期限届满之日起委托协议自动失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延长表决权委托期限,各方应另行签署书面协议。
上述表决权委托生效后,城发资本将成为ST冠福控股股东;由于城发资本是荆州市国资委旗下城发集团控制的企业,荆州市国资委将成为ST冠福的实际控制人。
ST冠福表示,本次表决权委托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表决权委托后,城发资本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荆州市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17日晚间,公司还发布了异动公告,称公司董监高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除控制权转让事项以外,公司重点核实了原控股股东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
按照ST冠福的表述,公司原控股股东林氏家族通过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未能妥善解决,但公司仍积极采取行动,力争尽快消除影响,争取早日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ST冠福2021年报披露后曾收到问询函,聚焦公司2021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情况。
ST冠福在回复问询时称,公司已要求林氏家族对违规行为积极整改,林氏家族目前仍积极处置股权及相关资产等,通过多渠道努力筹措资金,积极与债权人保持密切沟通,通过正常法律途径,力争妥善处理并尽快解除违规事项。
同时,ST冠福董事会针对林氏家族对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已积极采取相关的应对措施,启动了向林氏家族及其关联方追偿等法律程序,目前公司已对林氏家族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冻结,并向法院递交了支付令申请书,尽最大限度的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