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王彭)12月8日,上海发展研究基金会研究员文春艳在2023滴水湖新兴金融年度大会“生成式AI大模型助推金融业转型与发展”研讨会上介绍了《人工智能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及其中国实践》(以下简称报告)发布的背景及该报告的主要内容。
文春艳表示,该报告的发布有四个方面原因,一是从全球的角度来看,人工智能已经是全球技术竞争的焦点,多数国家已经制定了人工智能发展的相关政策;第二,我国将人工智能作为重点战略发展;三是人民银行出台了系列政策支持,包括中国金融业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金融科技发展的一些规划;四是今年3月份以来,生成式AI大模型正在引发新一轮的全球技术浪潮,其对金融业的发展影响已成为当前关注的重点。
报告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聚焦于AI技术在全球金融领域的具体应用;第二部分是对我国金融领域以及AI技术应用的情况进行阐述和分析;第三部分具体就金融业应用AI面临的问题、风险和挑战进行分析;第四部分给出政策建议。
在报告第二部分针对我国金融机构应用AI 技术现状的研究中,采用了样本分析的方法,选取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98家A股上市金融机构,其中包括42家银行机构、46家证券机构和10家保险机构,通过公开信息对其AI技术关键词进行索引。
“为了更直观阐述AI技术应用的具体情况,我们还构建了三个指标:一是整体的应用率;二是应用广度,具体根据金融机构AI应用场景的数量进行度量,包括低广度、高广度、中广度三类;第三是聚焦到具体的应用场景领域,即某一个细分金融业务场景中应用AI技术的金融机构占总金融机构样本数量的百分比。”文春艳称。
文春艳表示,从第三个指标细分领域方面,可以看到分化比较明显,在智能客服领域86%的金融机构都采用了AI技术,但在智能投研领域只有24%的金融机构应用了AI技术。
文春艳进一步表示,我国金融机构AI技术应用模式可以分为两种方式:模块化的方式和一体化的方式。其中,模块化的方式主要通过采购外部AI技术服务提供商提供的专业AI服务技术方案,实现金融机构自身AI的转型升级;一体化的方式则通过金融机构成立自己的金融科技部门或者金融科技子公司,实现自给自足。
“模块化方式主要针对中小型金融机构,一体化的方式主要针对大型金融机构,有些大型金融机构虽然成立了自己的金融科技部门包括子公司,但是还没有达到完全自给自足的状态,而是同时采用外部采购和自有双渠道的方式。”文春艳称。
从中外对比的视角看,文春艳表示,AI技术在我国金融领域的应用主要着力于运营层面标准化流程的精简,起到降本增效的基础效果。而AI技术在发达经济体金融领域的应用,则更多是致力于非流通化的特异性工作,具有范式转化的功能,在这个领域其可以创造更多的附加值,而不仅仅是降本增效。
最后,报告给出了七个方面的政策建议。第一,弥补高算力供应的缺口;第二,完善数据治理体系;第三,搭建算法治理框架;第四,推动落实G20的AI原则,完善AI的理论治理;第五,重视AI应用潜在可能的系统性金融风险;第六,理性看待AI带来的技术性失业问题;第七,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